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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天母國小校內初審收件日期為9/11~9/20,請將作品交至教務處!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計畫參賽規則,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2年9月23日(星期六)下午4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2年10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建安國小、
國中組請送至金華國中、高中(職)組請送至復興高
中。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本局
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
責任。
四、本案由學校正式編制教職員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臺北市11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如遇承辦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確保本項比賽工作品質。
五、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附件: 附件041051_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pdf  連結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發佈者:本站 來源: 陳宗塏 日期:2023-08-30 1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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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快優網‧『授權給:臺北市天母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