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臺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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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內收件時間:9/9~9/18,低年級請交件給導師,中高年級請交件給該班美勞老師。
二、臺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修正及新增部分均以粗黑體標明,請詳加注意。另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送件前請檢視所有作品作者(學生)簽名欄位,務必確認皆完成簽名後再行送件,如未完成簽名將「不予收件」。
(二)報名表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導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於五項藝術比賽系統上填「無」。另務必先在系統填報該作品指導老師,列印報名表後再請指導老師簽名。
(三)高中職作品卡需敘寫100-200字作品介紹,並在五項藝術比賽系統上填報。
(四)有關吉林畫廊作品裱裝事項,凡本市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水墨類及書法類獲優等與甲等之優勝作品,由吉林藝廊通知原學校將作品帶回自行裱裝,領取待裱裝作品時間為108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2月13日(星期五)至吉林藝廊領回,並於12月24日(星期二)前將裱裝作品送回吉林藝廊。若未於時間內完成裱裝送回之作品,則不予展出,請各校掌握送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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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本站 來源:
陳宗塏 日期:2019-08-28 1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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